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松溪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2-25作者: 来源:
松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河东乡、祖墩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松政文〔 2019 〕 40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县上报的河东乡、祖墩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你县应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并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1 月 6 日
上一篇:南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松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河东乡、祖墩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松政文〔 2019 〕 40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县上报的河东乡、祖墩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你县应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并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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