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废止《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通知》的函
发布时间:2020-04-29作者: 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经研究,《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208号)自即日起废止。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4月1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经研究,《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208号)自即日起废止。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