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新四路道路新建及道路配套工程项目占用滨州蒲河省级湿地公园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19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鲁自然资函〔2020〕887号
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四路道路新建及道路配套工程项目占用滨州蒲河省级湿地公园的请示》(滨自然资规呈〔2020〕28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工程建设占用国家湿地公园有关问题的函》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四路道路新建及道路配套工程项目占用滨州蒲河省级湿地公园。该项目以道路形式占用滨州蒲河省级湿地公园的宣教展示区,穿越长度约1.9公里,占用面积1.3008公顷。
二、你局应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运营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实施,落实好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中制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对生态影响的各项减缓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7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007/t20200709_3156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