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区四举措加强工业用地管理
发布时间:2020-08-19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管理,科学配置土地资源,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近日,临港经开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前置入驻项目用地审核,确保精准用地。原则上向符合临港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提供用地,用地总面积小于50亩或固定资产投入低于1亿元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引导项目进入标准厂房。
二、加强项目开竣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一是明确建设项目开、竣工时间认定标准;二是规范建设项目延期开、竣工审批程序。
三、建立企业退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企业退出机制适用于低效用地、未按投资协议和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的土地。一是明确低效用地的认定及处置办法;二是明确因自身原因造成未按投资协议和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企业的认定和处置办法。
四、允许企业产权分割转让,提高土地利用率。一是拟通过购买产权入驻临港经开区的企业,必须符合临港经开区的产业发展规划;二是已入驻的工业用地项目申请产权分割转让必须符合相关条件。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zdt/2020/8/18/406b1adb174e4be9be2092e4a645a8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