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翠亨新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8-19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翠亨新区)>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0〕342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翠亨新区),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128.2871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3个地块,位于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总用地面积128.2871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28.2868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117.9735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128.287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1个地块,位于中山市南朗镇,总用地面积128.2871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28.2871公顷。
五、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表:中山市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6日
附表
中山市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原文链接:http://nr.gd.gov.cn/zwgknew/tzgg/ygsp/td/gh/tz/content/post_3026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