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中农时代-土地呼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时政焦点 >

2021年起,农村老房子一律按“新规”办

发布时间:2020-10-21作者:佚名     来源: 本网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许多年轻人将户口转移到城市,而父母则留在农村。即使他们的父母跟随孩子到城市,他们通常也会帮助带孩子。但是户口仍在农村,家里的房子也还在。原因是父母希望他们长大后可以住在农村。然而,随着大量人在城市定居,未来家里的房子还是不是能归自己所有,或者自己是否能继承父母乡村的房子,已成为许多人的难题。有这种担忧是正常的。幸运的是,最新法规已将这方面考虑在内,2021年起主要遵循三大原则。

  1. “地随人走”的原则,农村的土地还是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拥有使用权,并且该使用权只能由集体体制内的成员来继承,尽管可以继承旧房子的宅基地上的房子,但这是有条件的。条件是只能根据自己的生活需要进行小规模的装修和装饰,并且不能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扩展,翻新或重建,因为这些“搬迁”需要物质批准,但必须进行城市居住登记无法提供相关的材料。

  2. “房屋继承”的原则,新版《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上面建盖的房子为个人所有,且个人拥有继承权,即使户口不在农村的人员也不受影响。

  3. “区分限制”的原则,自从农村土地确权以后,对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两方面有了更加严格的规定,比如个人不能私自新建房屋、改建房屋、扩建房屋,如有需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批申请。


乡村振兴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中农时代-土地呼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