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山东罗峰(招远)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工程跨越龙口王屋水库省级湿地公园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10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山东罗峰(招远)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工程跨越龙口王屋水库省级湿地公园的请示》(烟自然资规呈〔2020〕4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工程建设占用国家湿地公园有关问题的函》《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山东罗峰(招远)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工程跨越龙口王屋水库省级湿地公园。该工程一档跨越龙口王屋水库省级湿地公园,跨越长度60米,在湿地公园内不设立塔,不涉及湿地公园地表占地。
二、你局应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运营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实施,落实好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中制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对生态影响的各项减缓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2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012/t20201221_34926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