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肥城市高温水供热二期工程占用山东肥城康王河国家湿地公园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10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泰安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肥城市高温水供热二期工程跨越山东肥城康王河国家湿地公园的请示》(泰林呈字〔2020〕3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工程建设占用国家湿地公园有关问题的函》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肥城市高温水供热二期工程占用山东肥城康王河国家湿地公园。该工程分别在汇河及康王河处两次穿越康王河国家湿地公园,总长度370米。其中,穿越汇河段涉及湿地公园的恢复重建区,穿越长度150米;穿越康王河段涉及湿地公园的保育区,穿越长度为220米。湿地公园内共设管道支墩11个,占用湿地公园面积0.022公顷。
二、你局应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运营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实施,落实好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中制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对生态影响的各项减缓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2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012/t20201221_3492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