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异常名录矿业权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作者:佚名 来源: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兰州市、酒泉市、武威市、定西市、陇南市、甘南州自然资源局:
按照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关于做好2020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矿保函〔2020〕36号)要求,我省部、厅两级发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已全面完成。经核实,共有24宗矿业权列入异常名录已满三年且未进行整改。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要求,列入异常名录满三年未整改的矿业权要列入严重违法名单。
由于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五年内不得移出,并影响办理其他事项。经研究,请你们督促相关县局通知矿业权人,于2021年1月17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列入严重违法名单。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月4日
(联系单位: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督处 联系电话:0931-8766539)
原文链接:http://zrzy.gansu.gov.cn/xxgkcontent-5c62b552170f494d8f4464f03b99bccd.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