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2020〕22号)转发你们。请深刻吸取近期重庆、湖南等地煤矿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履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厉打击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20年12月15日
相关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2020〕22号)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5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