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柴留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作者:佚名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经自然资源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柴留祥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教育中心综合科科长,免去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教育中心网络科副科长职务;
任金玲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教育中心通联科科长,免去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教育中心宣传科副科长职务;
张静静任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地理信息制图队队长,免去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地理信息制图队副队长职务。
免去强生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教育中心通联科副科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柴留祥、任金玲、张静静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12月18日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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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zrzyt.nx.gov.cn/gk/zczhgl/rsxx/202101/t20210108_2565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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