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项目占用蟠龙河国家湿地公园、滕州薛河省级湿地公园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4-28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
你局《关于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项目穿越自然保护地的请示》(枣林字〔202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工程建设占用国家湿地公园有关问题的函》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项目占用蟠龙河国家湿地公园、滕州薛河省级湿地公园。该工程以桥梁的形式占用山东蟠龙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长度约332米,公园内设置桥墩10个,占用湿地公园面积0.4515公顷;以桥梁的形式跨越滕州薛河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长度约292米,在公园内设置桥墩10个,占用湿地公园面积0.3971公顷。
二、你局应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运营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实施,落实好生态环境影响专题报告中制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对生态影响的各项减缓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4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104/t20210428_3590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