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中农时代-土地呼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说说 >

《山东省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9-20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9月1日至9月15日,《山东省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示期内共收到2条意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1.“第四章-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章节部分建议增加一条内容: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因项目压占只治理一部分的,应统筹考虑红线内外,红线内按照相关设计执行,红线外范围应一并纳入治理,编制相应的生态修复方案。红线外牵扯土石料的,应编制土石料利用方案同生态修复方案一并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设区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

  2.“第四章-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章节部分建议增加一条内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压占部分历史遗留矿山的,项目建设方应主动与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接,将整个历史遗留矿山作为一个整体,统一编制生态修复方案。若建设项目红线外生态修复产生剩余土石料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两条意见已综合吸收采纳。

     特此说明。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9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online_30077/yjzj/202109/t20210918_3729916.html

乡村振兴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中农时代-土地呼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