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废止闽国土资综〔2016〕228号等2份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经研究决定,原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关于加大力度进一步处置闲置土地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6〕228号)、《关于印发<闲置土地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291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zrzyt.fujian.gov.cn/zwgk/zcfg/gfxwj/202207/t20220713_59529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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