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自然资源局 关于福泉市兴隆乡三棵树重晶石矿采矿权延期办理延续登记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2-09-09作者:佚名 来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黔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福泉市兴隆乡三棵树重晶石矿有关申请事宜的复函福泉市三根树矿业有限公司:你公司提交的《延期办理采矿证延期、变更工作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福泉市兴隆乡三棵树重晶石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截止于2021年5月18日,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公告》(2022年第四号)第四条规定,“省、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在2020年1月24日至2022年3月30日前到期的...其许可证有效期在2022年9月30日前均视为有效,采矿权人应当在2022年9月30日前,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视为有效指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时不作为过期自行废止的情形,不可进行开采等生产建设活动”,福泉市兴隆乡三棵树重晶石矿采矿许可证在2022年9月30日前视为有效。二、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报告,曾多次通过书面形式要求你公司对洗矿区土地进行复垦,你公司以多种理由推诿拒不履行土地复垦,并申请我局暂缓办理福泉市兴隆县三棵树重晶石矿延续、变更登记。综上,请你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前按照福泉市自然资源局的要求完成相关治理工作,履行法定义务,并备齐采矿权延续、变更登记资料向州人民政府政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登记。逾期,福泉市兴隆县三棵树重晶石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行废止,产生的后果由你公司自行承担。黔南州自然资源局2022年9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zwgk/zfxxgk/fdzdgknr/zcwj/tfwj3/202209/t20220906_76383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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