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开阳县龙水乡龙水磷矿延期提交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9作者:佚名 来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开阳县龙水乡龙水磷矿延期提交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的通知开阳龙水磷矿: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延期提交采矿权延续申请资料办理开阳县龙水乡龙水磷矿采矿权延续的请示》收悉。开阳县龙水乡龙水磷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10月,未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规定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你司提交了相关情况说明,提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编制延误,导致无法按规定提交采矿权延续申请资料。经研究,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十三条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抗疫情稳经济促发展保稳定若干措施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2〕20号)有关规定,我厅第一次同意你单位延期六个月提交采矿权延续申请,请你单位备齐相关材料,在2023年5月31日前向省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厅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七条规定,采矿权申请人应当为营利法人,你单位企业类型为普通合伙人,不符合上述要求,请在提交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前完善营利法人手续。目前,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保护地正在调整完善中,你单位应及时与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如采矿权与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保护地重叠,应按规定予以妥善处理。特此通知。 2022年11月 日抄送:开阳县人民政府,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原文链接: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zwgk/zfxxgk/fdzdgknr/zcwj/tfwj3/202212/t20221201_77284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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