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保处关于市县业务指导和政策解读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24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一、业务指导
(一)第55项,张家口市所提“在非煤矿山综合治理上:根据《河北省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条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协调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和行业管理工作。但未明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如何进行行业管理,具体应承担什么工作任务。因此,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尽快出台非煤矿山管理细则,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工作职能,便于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答复意见:厅领导高度重视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和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调度,按照厅领导指示要求,我处正在研究起草《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条例>的职责分工方案》,计划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呈报省政府印发实施。此外,同步研究起草自然资源系统贯彻落实<河北省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条例>的职责分工方案,待省直各部门职责明确后,第一时间印发实施。
二、政策解读
此项未涉及我处。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gongk/gkml/zcwj/zcjd/tzjzc/10803693956101992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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