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贵州军宁矿业有限公司良田纳沙锑矿采矿权相关事宜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2-04作者:佚名 来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贵州军宁矿业有限公司良田纳沙锑矿采矿权相关事宜的复函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你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黔04执恢1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你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查封被执行人贵州军宁矿业有限公司名下贵州军宁矿业有限公司良田纳沙锑矿采矿权,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17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止。经核实,贵州军宁矿业有限公司良田纳沙锑矿(证号C1000002011093140119491)采矿许可证载明开采矿种为锑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锑矿矿业权管理权限在自然资源部,我厅无法协助执行。此复。2023年1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zwgk/zfxxgk/fdzdgknr/zcwj/tfwj3/202301/t20230121_77988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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