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兖州:创新破产企业不动产“带押过户”促进营商环境再优化
发布时间:2024-09-14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济宁市兖州区以府院联动机制为依托,创新推出破产企业不动产“带押过户”新模式,实现破产企业“带押”不动产依法快速流转,促进了政府、法院、买受人和债权人的多方共赢,为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找准重点,深化部门联动。聚焦破产企业“带押”不动产处置难、变现难,造成社会资源搁置、破产案件质效低等问题,制定了《关于破产程序中涉及不动产处置及登记事项办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建立不动产登记远程查控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探索实施先行为购买人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再由抵押权人自行或人民法院强制注销抵押登记,形成破产企业“带押”不动产办理过户“两步走”的新模式,为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处置提供了明确路径。
二是破解难点,提高查控效率。按照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安全管理的原则,建立“点对点”不动产查控机制,实现网上查询、查封、解封、协执过户,司法查控由“线下”向“线上”转变,查询时效由“滞后”向“同步”转变,登记档案由“纸质化”向“电子化”转变,法院相关部门可在自己办公室实时发起、实时传送,不动产登记中心实时接收、实时办理、实时反馈,相关操作线上留痕、回溯可查,将原需跑2—3次的查控事项,变成一次都不跑,节约了80%以上的办理时间和人工成本,有效降低了财产转移风险、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打通堵点,提升处置效能。兖州区推行案例示范、先行先试,成功办理了区内某食品公司“带押”不动产过户手续,并以“个案办理”带动“类案治理”,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性文件机制,从根本上增强了意向购买人的信心,实现了土地、房产等生产要素的快速流转及价值最大化,目前已办理破产企业不动产“带押过户”多宗。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409/t20240911_475942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