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用地批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02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韶关市人民政府: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建 设项目用地的请示)》(韶府请〔2021〕29 号)收悉。该项目业经 国务院批准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现将《自然资源 部关于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 资函〔2022〕724 号)转发给你市,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724 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 年 8 月 16 日
附件下载: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用地批复的函.doc
原文链接:http://nr.gd.gov.cn/zwgknew/tzgg/ygsp/td/gh/content/post_400019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