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02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江门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江府报〔2021〕15号)收悉。该项目业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278号)转发给你市,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278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22日
附件下载:自然资源部关于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278号).docx
原文链接:http://nr.gd.gov.cn/zwgknew/tzgg/ygsp/td/gh/content/post_4000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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